2024.12.19
成都市中心医院(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东部医院)(一期)项目土壤氡浓度、室内环境检测技术服务比选公告
成都医疗健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选人”)根据建设任务需求,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成都市中心医院(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东部医院)(一期)项目土壤氡浓度、室内环境检测技术服务单位,比选代理机构为四川华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成都市中心医院(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东部医院)(一期)项目土壤氡浓度、室内环境检测技术服务。
2、工程地点:龙泉驿区洪安镇长伍村和洛带镇宝胜村。
二、比选范围
根据现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要求对本项目土壤氡浓度及室内环境空气中甲醛、苯、氡、甲苯、二甲苯、氨、TVOC浓度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检测报告须符合国家、四川省、成都市及行业相关规定并得到比选人与项目业主认可,各标准不一致的,以最高标准为准。
三、服务期
比选人委托任务完成且相应费用支付完结之日起,本合同自行终止。
四、质量要求
根据现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要求本项目的土壤氡浓度及室内环境空气中甲醛、苯、氡、甲苯、二甲苯、氨、TVOC浓度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检测报告须符合国家、四川省、成都市及行业相关规定并得到认可。
五、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证书中检测类别须包含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检测类)同时具备省级及以上计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证书附表所附检测能力中应包含土壤氡浓度检测及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检测);
3、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含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比选申请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个土壤氡浓度检测业绩和1个房屋建筑项目室内环境检测业绩(同一项目或不同项目均可,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选)通知书或合同文件或任务委托书复印件,业绩认定时间以中标(选)通知书签发时间或合同文件签订时间或任务委托书发布时间为准);
4、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比选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比选申请。违反此规定的,相关比选申请均无效;
6、信誉要求: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被有关部门明文规定市场禁入;
7、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六、获取比选文件
有意者请于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4日9:00~17:00时(北京时间,公休日除外),持上述资料到四川华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并获取比选文件。报名资料如下:
1、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业绩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除介绍信(原件)外,均需查验原件,留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的复印件。
七、公告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ebpubservice.com/index.shtml)和乐动app入口官网网站(http://www.pierceink.com)上同步发布。
八、联系方式
比 选 人:成都医疗健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高新区石羊场路888号人居天府汇城6号办公楼21F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28-85224460
比选代理机构:四川华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高新区吉泰路666号福年广场T1栋27楼
联 系 人:罗女士、强女士
电 话:028-86610077-5888